高中語文文言虛詞用法及其舉例
【孰若】【與其孰若】
表示選擇(舍前取後),譯爲:哪如與其哪如
①與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馮婉貞》)
②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童區寄傳》)
【則】
(一)連詞。
1.表示承接關係。譯爲就便,或譯爲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鴻門宴》)
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④臨視,則蟲集冠上(《促織》)
2.表示條件、假設關係。譯爲假使如果要是就那麼就便。
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②向吾不爲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3.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裏,表示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可譯爲就,或不譯。
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②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③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④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
4.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轉折時,用在後一分句,譯爲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爲雖然倒是。
①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②手裁舉,則雙超忽而躍(《促織》)
③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係。常和非不呼應着用,譯爲就是不是就是。
①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②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勾踐滅吳》)
(二)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2.表對已然或發現的強調。可譯爲已經原來原來已經。
①及諸河,則在舟中矣。(《殽之戰》
(三)名詞。
1.指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①《論語》六則。
2。準則,法則。
①以身作則。
(四)動詞。效法。
①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
(五)通假。同輒,總是,常常。
①居則曰:不吾知也!
【則是】
只當是。
①與竇娥燒一陌兒,則是看你死的孩兒面上。(《竇娥冤》)
【則則】
讚歎的聲音。
①連呼則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