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史部史記

宋紀八十六 起屠維單閼正月,盡上章執徐十二月,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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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宋紀八十六 起屠維單閼正月,盡上章執徐十二月,凡二年

元符二年遼壽昌五年。己卯,一零九九年

春,正月,遼主如魚皃濼。

丁卯,出內金帛二百萬,備陝西邊儲。

辛未,詔張舜民、畢仲遊、孫樸、趙睿、梅灝、陳察、李昭玘並罷館職。

二月,甲戌朔,令監司舉本路學行優異者各二人。

己卯,詔許高麗國王遣士賓貢。

辛巳,詔:“自今應被旨舉官,所舉不當,具舉主姓名以聞。”

甲申,夏人以國母喪,遣使來告哀,且謝罪。詔卻其使。

戊子,鄜延鈐轄劉安敗夏人於神堆。

乙未,詔吏部:“守令課績,從御史臺考察,黜其不實者。”

曾布言:“章惇、蔡卞施行元祐人,衆論皆謂過當。然此豈爲詆訾先朝,大抵多報私怨耳。惇、卞初相得,故惇於卞,言無不聽;及相失,卞多反其事,人皆笑之。今朝廷政事一出於卞,無敢違者。”帝曰:“蔡京尤與惇不足。”布曰:“惇於蔡氏兄弟無不畏者,近頗欲屈意求和於京,而京不爲之屈也。

庚辰,歐陽棐朝見,帝目之,語曾布曰:“此元祐五鬼。”布曰;“亦聞有此名,元祐附麗,亦必有之,治郡亦常才,然棐,歐陽修之子,登進士第,修於英宗定策之際最有功。”帝頷之。

丙申,詔吏部員外郎孫諤與合入差遣,以元祐訴理有銜冤飲恨之語也。

夏人告敗於遼以求援。三月,丙辰,遼使蕭德崇來,爲夏人請緩師,仍獻玉帶。

築環慶路定邊城。

丁巳,秦鳳經略司言吳名革率部族孳畜歸順,詔名革補內殿承旨,首領李〈口移〉補右侍禁,及賜錢帛有差。

夏,四月,庚辰,幸莘王府。

丙戌,築鄜延、河東路暖泉、烏龍砦。

丁亥,以旱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辛卯,詔:“鞫獄,徒以上須結案,及審錄審奏然後斷遣;不如令者坐之。

癸巳,封永嘉郡王偲爲睦王。

遣中書舍人郭知章報聘於遼。

甲午,以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張商英爲權工部侍郎。

丁酉,築威羌城。

章惇乞退,遂徑出居僧舍,其家已先出。帝乃令約攔行李,勿受惇氣解機務章奏。

五月,甲辰,太白晝見。

庚戌,築鄜延路金湯城。

癸亥,奉遷真宗神御於萬壽觀延聖殿。

建西安州及天都等砦。

是日,遼主謁乾陵。

乙丑,進章惇官五等,曾布三等,許將、蔡卞、黃履皆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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