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基礎問答

語文的說明方法有幾種分別是什麼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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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舉例子。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法。

語文的說明方法有幾種分別是什麼有何作用?

(2)分類別。將被說明的對象,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不同的類別,一類一類地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 分類別是將複雜的事物說清楚的重要方法。 運用分類別方法要注意分類的標準,一次分類只能用同一個標準,以免產生重疊交叉的現象。

(3)列數據。爲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據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

(4)作比較。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5)畫圖表。爲了把複雜的事物說清楚,還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有些事物解說更直接、更具體。

(6)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

(7)作詮釋。從一個側面,就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解釋,這種方法叫詮釋法。 定義法和詮釋法常採用“某某是什麼”的語言形式。形式相同,如何區分呢?一般來說,“是”字兩邊的話能夠互換,就是定義;如果不能互換,就是詮釋。

(8)打比方。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性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

(9)摹狀貌。爲了使被說明對象更形象、具體,可以進行狀貌摹寫,這種說明方法叫摹狀貌

舉例子:使文章表達的意思更明確,更生動形象,讀者更明白,增強說服力。更具體、更詳細。

作引用:使文章更具說服力。體現說明文語言的準確性。

引用古詩:使說明文更具詩情畫意 。作比較:突出強調被說明對象的特點(地位、影響等)。

列數字(列數據):數字是從數量上說明事物特徵或事理的最精確、最科學、最有說服力的依據。(用列數字的方法進行說明,既能準確客觀的反映事實情況,又有較強的說服力。)準確無誤,令讀者信服。

分類別:條理清晰,一目瞭然。

打比方:抽象的事理變得具體、生動、形象。(或把事物的特徵解說得確切具體、淺顯易懂。)

摹狀貌:使被說明對象更形象、具體

下定義:使人們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理解

作詮釋:使讀者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更加理解。

畫圖表(列圖表:使人看了一目瞭然。條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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