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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科學反邪教小學生手抄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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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現實生活中有一種陰暗的東西,企圖腐蝕人們的思想,這就是邪教。它們用歪理邪說蠱惑矇騙羣衆,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這就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自覺地抵制邪教的侵蝕。下面分享一些關於反邪教的手抄報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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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手抄報圖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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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邪教手抄報資料】

  我國有關宗教的政策法規 ?

[1]、黨和政府對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針是: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2]、我國憲法和法律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3]、2004年11月,國務院頒佈了《宗教事務條例》,對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在舉行宗教活動、開辦宗教院校、出版宗教書刊、管理宗教財產、開展對外交往活動等方面做出了規定,也明確了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同時應履行的法律義務,即: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應當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應當遵守國家法律,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宗教活動應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條例》還規定,對利用宗教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要依法予以打擊。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的正常宗教活動以及按宗教習慣在教徒自己家中舉行的家庭聚會,受法律保護。一切宗教活動場所,都在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依法管理之下,由宗教組織和宗教教職人員負責管理。任何宗教組織和教徒不得在宗教活動場所以外佈道、傳道,宣傳有神論,或者散發宗教傳單和其他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出版發行的宗教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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