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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打工(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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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打工(二篇)

我知道我的一些同學,經常從爸爸媽媽那裏得到零花錢,但是,你知道嗎?我的爸爸媽媽從來沒有給過我零花錢,那麼,我買一些自己喜歡的小東西的錢是從哪裏來的呢?

——告訴你吧:那是我打工掙來的。

那還是我二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春節剛過,媽媽向我提出了打工掙錢的建議。打工?這可是個新玩意兒!可是,我這麼小,怎麼打工呢?

媽媽說:“你就在家裏打工,幫助做做家務,像洗碗拖地什麼的。”

這些活兒我倒是可以做,可是,我有些猶豫:“打工掙錢有什麼好處呢?”

媽媽說:“當然有了,這樣你自己想買、媽媽不給買的東西就可以用你自己掙的錢買了,而且付出勞動也有一定的回報。”

我想這樣也挺好的,可是怎麼計算工錢呢?媽媽說:“這你不用擔心。”

第二天,媽媽寫出一張“工資明細表”,上面寫着“幫大人買東西”、“倒垃圾”、“洗衣服”什麼的,後面有5角、1元、2元不等的工資。

我覺得工資還挺高,就答應了。後來我聽媽媽說,工資高是因爲裏面包括對我的獎勵,因爲別的孩子伸手向家長要錢,而我是靠自己的勞動賺零花錢,值得獎勵。

於是,我在家打工的生活開始了。最開始時,我打工非常積極,每天心裏都“盤算”着怎樣打工掙錢。有的週末,我幫媽媽拖地、洗碗、收拾飯桌等等忙活半天,一天可以掙十幾塊錢呢。

我最先嚐到的在家打工的好處,就是我有了一雙向往已久的溜冰鞋。我很早就想買一雙溜冰鞋,但媽媽一會兒我太小,一會兒說她沒時間陪我學滑,就是不給買。自從我自己可以掙錢以後,媽媽說只要我打工攢夠50塊錢,她就再補上一些給我買。去年聖誕節前,我已攢夠了50塊錢,媽媽把溜冰鞋作爲聖誕禮物送給了我!

後來,我打工的熱情漸漸淡下來了,一般不主動找“工”打,只是在上學時順便倒倒垃圾什麼的。也許,有個什麼契機,我的打工生活又會變得熱火朝天?

果然,今年春節,發生了一起“壓歲錢”事件,我打工的熱情又高漲了起來。

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和姑姑給我的壓歲錢一共有800塊,這對我可是個大數目,我當然很高興。但是第二天早上,在飯桌上,媽媽開始給我講她小時候的故事,說她小時候收到的壓歲錢都要交給爸爸媽媽。我感覺情況不妙,就試探性地問:“我是否也要交壓歲錢呢?”

誰知媽媽卻信心爲真了,欣喜若狂地說:“那多好呀!”

爸爸也在旁邊添油加醋:“其他的小朋友可做不到這樣,你真行!”

我只好問:“我可不可以留點?”

爸爸非常“嚴厲”地說:“你留的錢就等於是借我們的錢,你留着可以,但要靠勞動掙夠那個錢數。”

我就問:“你們給我的壓歲錢是不是也要交?”

“我們給你的錢怎麼會收走?”爸爸媽媽異口同聲地說。

我嘆了一口氣,唉,總算沒有“搶走”我全部的錢。

我把700塊錢給了媽媽,但是我心裏挺委屈的,因爲我好不容易有了這麼多錢,還讓他們收走了。但我後來比較安心了,因爲媽媽說,我買文具的錢她都會給我出。

壓歲錢事件過後,我變得又勤快起來,因爲我想攢夠100塊錢。至於攢100塊錢買什麼,我還沒有想好,我就是想攢夠100塊錢,讓爸爸媽媽瞧得起我。

到今天爲止,我在家打工的時間一共才一年多,但卻讓我感受很深:一是我付出的勞動都很快得到報酬,感覺很好,另外可以不向爸爸媽媽要零花錢,而是靠自己的勞動掙來,感覺自己很獨立、很能幹。

但是也有壞處,我賺着賺着錢就覺得依賴它了,後來有時候我幹活媽媽不給我工錢,說是打工主要是培養我養成勤勞的習慣,不能一干完活就要錢,這樣一來,我打工的熱情就又淡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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