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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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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合集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每個人都有一本屬於自己最愛的一本書,而我心目中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相約星期二》。

本書是一位年輕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學習生死之道的書。作者米奇艾爾邦,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再次遇見大學時期教導他,有是他最敬愛的老教授墨瑞史瓦茲。死時,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個月的時間可活,墨瑞掙脫原先對死亡的情緒與束縛,並藉由每個星期二的談話,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這本書之後,我領悟到了許多,就像書中有一句話:“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但沒有人把這當真。”。我覺得墨瑞說的很有道理,相信我們每一個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終將難逃死亡這一扇門,但我們卻不願承認它,面對它,對於死亡我們欺騙自己;我們害怕,害怕一切都將消失殆盡。很多人都說,死亡帶來悲傷,也帶來生離死別,是痛苦的象徵。其實,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樣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緒情感上的意義;時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們絕對不會知道,死亡是什樣的感覺,或者之後會如何。我們應該向墨瑞看齊,在遇見這麼龐大的困難時,還是依然用最誠懇的角度去面對它,對抗它。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們所想象的、所碰見的、看到的都還要痛苦,但他卻能夠用這麼積極洞澈的人生觀去看待死亡這件事。我們應該好好深省。

我認爲,生命是一門課程,就與我們在求學的過程之中相同,會遇到瓶頸,也會遇到困難;這們課用經驗教導我們如何去面對、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時你會想要逃離這個處處逼人的地方,但是請想想墨瑞,別忘記他告訴過我們的話。

生命的課程,永遠不會結束,“課繼續在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從幼兒園到現在,我已經看了許多各種各樣的書了,有《木偶奇遇記》、《格列佛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等等,但是,我最喜歡的還是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這是海倫凱勒的自傳,也是一本驚世之作,是她這麼多年生活的真實寫照。海倫凱勒是一個身殘志堅的女子,也是一個十分偉大的人。這本書講述了她那多災多難的人生:海倫凱勒的一生只擁有過19個月的光明和聲音,她生下來不久後,就生了一場重病,雖然奇蹟般的痊癒了,但她卻被扔進了一個毫無知覺的世界,小海倫感到十分的恐懼、悲傷和絕望,直到沙莉文老師的到來。在沙莉文老師的精心教導下,海倫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學會了知識,更是讓海倫奇蹟般的學會讀書、識字和說話。在家人、朋友和老師的幫助下,海倫考上了哈佛大學,獲的了不朽的成績。

海倫凱勒是一個十分傳奇的人,學會說話,學會識字,聽起來好像十分的容易,但對於一個盲聾人來說,卻是十分的困難,而考上哈佛大學更是難上加難。所以,海倫在這榮耀的背後說付出的艱辛是誰都想象不到的。海倫凱勒是一個傑出的人,也是生活的勇者,在她的漫漫求學路上,海倫一次次挺過了困難,一步步走向了成功,海倫永不放棄,永不向困難低頭,一次次的失敗,並沒有讓他氣餒,反而越挫越勇,最終取得了成功。海倫雖然再也看不見青翠的草地,蔚藍的天空和爭奇鬥豔的花朵,再也聽不見媽媽溫柔的嗓音、爸爸親切的呼喚、妹妹咿咿呀呀的童音和小鳥們婉轉悅耳的歌聲,再也看不見、聽不見這個美麗的世界,但是她卻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了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他讓我明白了,人不能一遇到困難就要放棄,要勇往直前,也要有奮鬥的精神。我們要以不屈不撓的精神來面對生活中的不幸,不經歷風雨,哪能看見彩虹,讓我們像海倫一樣,爲了自己的夢想而努力奮鬥。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上天註定了一場場的緣分,而我與它因爲被上天的眷顧而註定了一場偶然相遇而又不會分開的緣分。

書,有千年的歷史,我國有古典名著,外國有經典文學,這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書,就湊成了一個書架,這些書架,又匯成了圖書館。圖書館,有許多人會融入其中,我也是這當中的一份子。

你又拿着本書呀!是呀,這本書非常好看。當別人爲我時,我總是這麼回答。我看的書是,《非常女生》,它的作者是楊紅櫻女士。《非常女生》這本書比較成熟,它爲我們記錄了成長,留住美好童年。記錄了他們在校園裏遇到的挫折和困難,有一起去面對,去解決。在這裏,我懂得了要團結一致的道理。又記錄了他們內心深處有了憂愁,有人會懂得,有人會諒解。從這,我又懂得了什麼叫憂他人之憂,樂他人之樂。我非常愛看這本書,因爲這本書有別一致的題目,有別一致的經歷。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喜歡上了這本書,這本書告訴了我許多道理,如:買衣服,只有適合自己的,纔是最美、最好的。母親節時,感謝母親,並且做到一輩子對媽媽好。這許多都是我學習的品質。長大以後,我也要成爲一位出色的非常女生。

我喜歡看這本書還有其他的理由,因爲這本書對我是個很大的`誘惑,使我喜歡上了它:告訴我了什麼叫做友誼,什麼叫親情。我也喜歡這本書的主角:冉冬陽、歐亞菲、莫欣兒、梅小雅、羅麗娜。他們幾個小夥伴總是嘻嘻哈哈地玩耍。有時,我在學校孤單的時候,就會拿出這本書,細細地品嚐。偶爾會笑一下,偶爾也會傷心一會兒。

《非常女生》這本書,在我童年時代裏,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它,是我見過,最有經歷性的,最有活潑性的一本書,它,伴隨我成長,伴隨我度過每一個春夏秋冬,我喜歡這種緣分,一生一世,這種緣分,就像電視上看到的小熊比吃了蜜還要甜。這是上天註定的一場偶然相遇而又不會分開的緣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小學時讀的一本書,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錯鞋》。

記得有一次,媽媽帶我去新華書店,走到放童話類圖書的書架時,我的目光立刻被這本書吸引了。它的封皮是兩隻大大的不同的鞋。我從書架上把書拿下來,翻到第一頁,第一個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轉睛的讀了起來。第一個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妻有一塊麪,這塊神奇的面可以無休止的發酵。把它放進房子裏,你的房子就會膨脹變大,把它放進足球裏,足球裏的氣會越來越多,直到皮球被撐破。這對夫婦要把這塊神奇的面藏起來,不讓別人知道。有一天,他們買了一注彩票,然後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們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兌獎,幸運的是竟讓中出了一等獎。這對夫婦高興壞了,晚上喝完酒,跟鄰居聊天時,他們不小心把這塊面的祕密說了出來。鄰居聽了之後特別驚訝,又告訴了別人。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這個祕密。有一天,警察來找這對夫婦,告訴他們用面發酵出彩票是違法的,所以這塊神奇的面要被銷燬。這對夫婦沒有了辦法,不得不把面塊放在水裏,面塊越來越軟,最後清水變成了渾濁的面水,那塊神奇的面塊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書中,感覺自己也到了故事裏一樣,隨着作者去看了那塊神奇的面塊。媽媽看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就毫不猶豫的把這本書爲我買下了。回到家裏,我飯都顧不上吃,一口氣把書讀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錯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帶着你在童話的世界裏自由的遨遊。正是因爲這本書,我愛上了讀書,愛上了寫作。

現在,這本書已經很難買到了,我會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書櫃裏。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國作家懷特的童話《夏洛的網》。

先介紹一下這本書的作者懷特,懷特在美國有多重要呢?1985年,86歲的懷特逝世,《紐約時報》發表訃告,其中有這樣的句子,稱“如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一樣,懷特的風範與世長存”,而且,美國知名文化類刊物《紐約客》對懷特做出了一個最爲世人認可的評價,說他是全世界最適合做朋友的作家。

這本書講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隻蜘蛛和一隻豬之間發生的故事。具體地說,就是一隻蜘蛛織出的字救了一隻豬的故事。怎麼樣,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像繞口令呢?那你恐怕就會很好奇了吧,什麼樣的蜘蛛不但能織網還能織字?織了字爲什麼又能救了豬?蜘蛛和豬,到底是什麼關係?

故事裏面的這隻小豬威爾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長期自卑的,因爲他生下來是一隻落腳豬。什麼叫落腳豬呢?豬媽媽生下一窩小豬,最後出生那隻一般體型比較弱小,吃奶的時候搶不到前面去,總是搶不過比他強壯的哥哥姐姐,最後的命運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爾伯就是這樣一隻可憐的落腳豬,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陰影,很自卑,多虧後來幸運地碰到了夏洛這樣一個好朋友,有了她的幫助,這才逐漸自信起來的,成爲一隻謙卑的明星豬。小豬經歷了一個這樣從自卑到謙卑的成長過程。

讀完這本書我對“謙卑”一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謙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種不健康的心理狀態。謙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種成功也永遠不驕傲,永遠接地氣,不擺架子,不高高在上。把這本書分享給大家,希望我們都能從中受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昆蟲記》。

這本書裏主要向我們展示了許多有關昆蟲的知識。每篇文章介紹的昆蟲都十分詳細,描寫得栩栩如生。每次讀完一個個片段,合上書本,腦海裏那些精彩的情節都一幕幕浮現在眼前,內心也泛起了一陣陣波瀾……

這部書是法國作家法布爾一生的輝煌鉅作。法布爾自幼喜愛昆蟲研究,從小就在花叢中撿各式各樣的昆蟲,都把它們裝進自己的口袋。因此,那兩個口袋總是高高的鼓起。在整個研究過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對,但他並沒有就此放棄,甚至爲了觀察一種昆蟲,連續九個小時在洞口前仔細觀察。法布爾似乎連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個關鍵的瞬間,少發現一個重要的線索。

法布爾靠着他那裏頑強的意志力,成功地走進了昆蟲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們的心中。

《昆蟲記》這部鉅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個篇章都語言生動具體;知識豐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寫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爲——松毛蟲。文章主要簡要敘述了松毛蟲的生活習性,製作“產房”和外貌特徵以及其它內容。形象地再現了昆蟲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們應要多接觸大自然,多瞭解大自然,這本書裏的故事就很值得我們好好閱讀和學習。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昆蟲記》也正是我們最好不過的成長的階梯了。

現在學校和家長對我們讀書的要求越來越高,《昆蟲記》這本書載體正是我們“好讀書,讀好書,讀書好”的良好。

我喜歡《昆蟲記》這樣的好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現在是資訊科技的時代,但是在網絡世界中卻隱藏着許許多多的危機,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謹慎,纔可以在網絡世界裏快樂的學習,開心的尋找新知識。

當我們使用網絡時必須要知道一些原則,例如:沒有經過作者同意,不可以將別人的檔案放在網絡上,要引用別人的文章時,要註明資料的來源,當然也不可以上一些色情、暴力或盜版等不當的網絡資訊,大家都要好好的從網絡上選擇適當的網頁,來充實自己,但是有時玩一下小遊戲,讓自己放鬆一下,那當然就沒問題啦!

網絡的世界非常廣闊,裏面的知識包羅萬象,但也充滿危機,例如參加網絡活動卻不小心將個人資料的信息泄漏而遭受到詐騙或瀏覽不明網站而導致電腦中毒等,這些都是上網時要注意的事。

正確的使用網絡能讓我們增廣見聞,錯誤的使用網絡會讓我們身心不健康。在上網時經常看到一些不明的網站一定要立刻刪除或關閉,這樣除了能防止受騙也能防止網站讓電中毒,另外也不能太過沉迷於線上遊戲,太過沉迷於於線上遊戲會影響生活作息也會影響視力的健康。

網絡裏的資料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問題它都能給你答案,但一定要正確的使用電腦纔會對我們有益處,不當的使用電腦只會讓我們的心靈負擔更重而已,並不會幫我們解決生活上的問題喔!

在網絡世界中隱藏着無限危機,例如參加抽獎活動卻不小心泄漏了個人資料,可能引起詐騙集團的覬覦;或是在網絡上瀏覽了不該看的網站,造成電腦中毒,得不償失;也有人在網絡上因爲匿名留言的關係,以爲不必負責任,因此大放厥詞,無所根據的批評,反而觸犯法令。因此四月份來請大家以網絡安全爲題,呼籲所有小朋友謹慎在網絡世界中漫遊,小心安全,也歡迎參考下列網站的資料喔!

希望大家能正確的使用網絡,讓你我能夠快樂的學習到更多的新知識,留下美好的回憶。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我喜歡看些能勵志人心的書籍,瞭解一些別人的成功之道,並從中學習成功的不二法門。在我的書櫃裏,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葉幸運草,名爲“當幸運來敲門。”此書的內容從書名中便可想而知,與“幸運”有關。

內容描述兩位孩提時代非常要好的維克多與大衛,但長大後各有不同的際遇。而某日兩人不期而遇,維克多是個成功的企業家,大衛卻過者窮途潦倒的生活。維克多告訴了大爲自己成功的祕密,便是他祖父告訴他的“追尋幸運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個王國,某日在這王初中有兩名武士,席德與諾特,他們要去尋找傳說中的幸運草,而找到的人便可獲得永久的幸運。途中必須歷經千辛萬苦,須跋山涉水、接受種種考驗,且只限時七天必須找到。他們一路破關斬將,接受土地神、石頭娘娘、湖泊仙女、叢林天后等人的試驗。但就在最後關頭,巫婆設下了陷阱要誘惑他們兩人,諾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謊言,而在成功之際,前功盡棄了。席德堅持到最後,不被巫婆所誘惑,所以找到了幸運草,有了成果,且瞭解創造幸運的方法。

這故事告訴了我,幸運是留給有準備的人。就像愛迪生說的:“天才的幸運是一分的靈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價才能獲得幸運的機會。運氣不會持續太久,因爲他不屬於任何人的。幸運要由自己創造,因此能歷久不衰。

讀完此書,教會了我許多事情,幸運是靠自己創造的,絕不可當守株待兔的人。這一生的幸運是由自己主宰,自己決定情勢。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因爲裏頭寫了很多做人處事與人生的道理,讓我領悟了幸運絕非平白無故降臨,要有努力才能獲得幸運的入場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古人講:“布衣暖,菜根香,還是讀書滋味長。”閱讀是每個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對人類心靈的淨化和捍衛。

我曾拜讀過沈石溪的動物小說集,也曾迷戀過曹文軒的《青銅葵花》《草房子》等文學作品。但我最喜歡的是高士其爺爺寫的《細菌世界歷險記》。閱讀這本書,猶如享受美酒加釀,回味無窮。在這書中,我們可以穿梭時空,遨遊天下,領略別具一格的風景。

作者把自己當作是惡毒的細菌,爲自己辯白。又承認自己的罪過,使我詳細瞭解細菌的習性。小小的菌兒神祕地告訴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輕的一種生物。它小得讓我們的眼睛看得見灰塵紛飛,卻看不見它們夾在裏面漂游。好幾十萬個它掛在蒼蠅的腳下,輕的連蒼蠅也不覺得重。因爲菌兒的身體比蒼蠅的眼睛還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塵還輕100倍。小小的菌兒自豪地告訴我,雖然它們和蘑菇同樣是菌類,但是它們卻不像蘑菇一樣被人類稱爲山珍,隨時都有變成盤中餐的危險。小小的菌兒又偷偷告訴我,人類的肚腸是它的天堂。在那兒沒有乾焦凍餓的恐慌,那兒有吃不盡的糧食。它們心狠手辣,無惡不作,趁人不備,溜入人的體內,使人類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類時時刻刻都受到細菌的威脅,有無數人在它的魔爪下喪生。高士其爺爺在二十三歲時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襲擊,導致全身癱瘓。但他並不屈服,他坐在輪椅上堅持爲傳播科學知識而奮鬥着,成爲世界上著名的科學家。科學沒有國界,世界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像高士其爺爺一樣的科學家在忘我的工作。他們告訴我們,病菌雖然可怕,但是隨着科學事業的發展,人們漸漸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們的魔窟,及時地用消毒手段消滅他們。

《細菌世界歷險記》讓我在妙趣橫生的語言中進行了一次科學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穫,感到了細菌世界的風采,更對科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在你眼中,書會給你的人生帶來怎樣的驚喜?是如那甜美的香茗,讓你回味無窮;還是如那神聖的階梯,引領你攀登上至高無上的寶座?在我看來,他們像一盞盞光芒四射的指路明燈,照亮了我前進的路。但我還是最愛我的那本厚厚的《三國演義》。

在我讀二年級的時候,老師剛講完草船借箭這一篇課文。我就對三國的歷史很感興趣。剛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和媽媽去新華書店,在一個角落發現了它我雙手緊緊的把書抱在懷裏,歡呼雀躍。可是當我開始閱讀時,就沒有這麼容易了。雖然這本書是“彩圖注音”的。但對那時候的我來說。簡直就像一塊硬骨頭—啃不動啊。沒過幾天我就讓他去休長假了。

直到我讀四年級的時候,我在偶然之間又發現了它。又開始慢慢的咀嚼,這次的感受果然不同了。我才發現《三國演義》是這麼有趣的一本書。我一口氣讀了一大半,書中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刻進了我腦海中。性情寬厚的劉備,頗具雄材的曹操,善計謀爾通兵法的諸葛亮。他們每天都在閃現在我的腦海中。我時而想做劉玄德得那樣受人愛戴的君主,是想做孔明那樣神機妙算,具備文韜武略的奇材,是想做關雲長那種馳聘沙場而有情有義的將軍。一個個英雄人物,在我幼小的心靈裏埋下了理想的種子。

後來由於學業負擔重。我很少有空去品讀這本書。嗯,只要有時間我也會抓緊時間的去讀。

以此,我以英雄爲榜樣,努力學習,發奮拼搏,上課認真學習,課後拼命讀書。首見奇效的是我的作文。作文分數幾乎是直線上升。我的作文還在學校得過獎。但僅有這點成績還不夠,白尺竿頭還需更進一步。爭取更大的成績,因爲我離三國英雄的標準還差得很遠。要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不僅讓我瞭解古老悠遠的三國曆史,還讓我重新理理,感悟到三國之症,不是爲私利而戰,而是爲了統一全國的大業,讓老百姓早日脫離戰爭的苦難。

好書不厭百回讀《三國演義》不愧爲一部經典著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一個國家,往往會有兩種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鄉村。這兩者有着強烈的對比,因爲都市是個比肩接踵的地方,而鄉村卻存在許多人煙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這兩者卻也有着不同型態且令人喜愛的優點,可說是利弊互現,見仁見智。

都市是個四通八達、人聲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們完善的服務機構與較高的生活品質。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學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業的保障。高樓大廈,可以見到人們在其間居住及辦公,生活步調的疾速,使車水馬龍的都市,在工作之餘陪伴你的還是忙碌,這麼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溫暖。

鄉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雖然沒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榮,卻在每戶人家、每一畝田地中,飄散着某種氛圍,正是這股氛圍引人再度蒞臨。鄉村人總是敞開心胸,熱情招呼來客,鄉村人們重人情的特質,深深感動造訪的人。他們的生活步調不快,總能以悠閒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稱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舊喜愛着鄉村。放眼鄉村風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間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沒有,而鄉村人們引以爲傲的人情味!

現代的工商社會,人們以都市爲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煩又忙。人們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氣,累積了不小的身體損傷。而鄉村雖然便利不足,卻可以自豪地帶給人們一個空氣清晰、淨化人心的環境。只是都市與鄉村,雖然各有千秋,各領風騷,但在人們求新求變的需求下,鄉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們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幾何時人情味濃郁可以噓寒問暖的鄉村,是老一輩長者心中的遺憾。時代更迭遞嬗,鄉村就像老兵一樣,遭受淘汰的命運。但即使如此,鄉村依舊是我心目中那個溫情的記憶所在!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三國演義》讓我明白了智慧與友誼;《史記》讓我瞭解了中國古代歷史;《紅樓夢》讓我看到封建社會一個家族的興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淺的書便是《西遊記》。

《西遊記》的主要內容是:唐僧、孫悟空、豬八戒和沙僧師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經,取經路上,斬妖除魔,歷盡千辛萬苦,最終取得真經,修成正果的故事。在這貫穿故事始終的四個人物中,我敬佩孫悟空的勇敢;我喜歡豬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誠,但最值得我學習的還是唐僧的珍愛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恆的爲人與做事。

唐僧不殺生,珍愛生命。每當孫悟空要將妖怪變成的村姑、農夫、孩童等人打死時,總是被看不出妖魔,誤認爲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攔住,並懲罰孫悟空。唐僧有修養、與人爲善。唐僧師徒取經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廟或村民家借宿時,他不是粗魯的喊叫,而是不厭其煩的輕輕叩門,在徵得主人同意後,才禮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恆,唐僧帶領徒弟西天取經,途徑千山萬水,沒有阻攔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沒有嚇退他。特別是女兒國王看中他,承諾與他榮享福貴,都被他嚴詞拒絕,可見唐僧爲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有一種持之以恆的韌勁。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堅持這些精神,難道唐僧的這種精神不值得我們學習麼?當然值得!我一直在堅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練習冊的時候,發現有一道難題非常難,我總是解不開,我的心裏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恆的韌勁,立刻來了精神頭兒,終於,這道題我解開了。我想《西遊記》真是我的良師啊!

我真爲有《西遊記》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實!它不僅豐富了我的知識,還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師益友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

居於英國薩里郡小惠金區女貞路4號樓梯下的儲物間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雙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禮一家,還有表哥達力。德思禮一起生活。他過着暗無天日的日子,他經常被達力欺負,沒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卻被姨夫百般阻攔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渾身解數阻攔,卻不能阻攔哈利波特看信。他從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錄取了。不僅如此,學校還派人來接他,他從派來接他的巨人海格那裏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殺,而他自己卻大難不死。

哈利還從海格那裏知道了許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對角巷、古靈閣、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於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車,在學校裏,他交了兩位很好的朋友:羅恩·韋斯萊和赫敏·格蘭傑,他還成爲了學院魁地奇對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還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羅恩和赫敏偷偷穿過藏魔法石的活板門,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還從校長鄧布利多的言語中得知自己有一個不可思議的命運……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爲這本書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畫卷,描繪了一個生動、真實的魔法世界;而且本書的細節處理的十分到位,不會前言不接後語;再者,這本書的情節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釋卷,讀完後大呼痛快。

本書續集,如《哈利波特與密室》、《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薦給大家閱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格林童話》《愛麗絲漫遊仙境》《勤學故事》《小王子》《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歡的書還是《安徒生童話》。

安徒生童話是我過七歲生日時,媽媽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當我一拿到書時,我第一眼就喜歡上了它。

這本書的封面特別精緻。紅紅的封面,中間的正上方寫着“安徒生童話”五個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還跟着一個男的,那男人雙手伸出,像牽着一件衣服一樣。大街兩邊圍滿了人,人們議論紛紛,好像在議論這皇帝。讓人看起來特別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讀了起來,才知道封面畫的原來是《皇帝的新裝》。多麼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歡的還是《賣火柴的小女孩》這個故事。故事中的一個情節給我的感受最深,這是小女孩的幻想,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點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後一根,因爲又冷又餓的小女孩在溫暖的火焰中看見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輕輕撫摸着她臉,說:“孫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帶你去個充滿溫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說。最後,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實,小女孩是在充滿溫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凍死的。看到這裏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來,那是怎樣的社會?怎麼會讓人活活凍死?相比之下,我們現在的社會多麼美好,每天過着衣食無憂的生活,還常常抱怨父母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應該了!我們應該好好學習,儘量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獻出一點愛,人間永遠是春天!

我愛讀書,因爲讀書能讓我看到更大更遠的世界,讀書帶給我無窮無盡的智慧與啓迪!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真好!我有一本英國笛福與崔鍾雷編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它在我不計其數的書籍中,最受鍾愛的。

初讀完《魯濱遜漂流記》讓我知道了書的大概內容,本文講述一個英國人,從小有着航海夢。長大後遇到了機會,多次出海沒有一次沒遇到風暴,其中一次風暴把他衝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就在這個島上生存了下來,他蓋了“房子”,養了牲畜,有了傭人……他就這樣在這裏住了二十八餘年,背井離鄉三十五餘年,最終返回故鄉的故事。

爲什麼我那麼喜歡《魯濱遜漂流記》呢?因爲魯濱遜在無人島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敗一個人求生的意志,而魯濱遜卻生存了下來,而且在島上擁有了無盡的“財富”,他的這種精神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爲什麼我對魯濱遜那麼敬佩呢?因爲讀到了“誰的腳印”這一章節時,魯濱遜不畏強敵,救下了一個白人,給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愛心和極強的正義感,難道不值得我對他敬佩嗎?

爲什麼我那麼讚揚他的精神呢?因爲他很堅強。如果他在求生的過程中,沒有半途而廢、輕言放棄,否則,他還會得到求生的機會嗎?他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去讚揚嗎?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和啓迪也是極大的。

讀書前,我的意志極其薄弱,會輕易放棄,會輕易說“不”。讀書後,我的意志變得開始堅定,別人與我爭論時,我會堅持自己的見解觀點,遇到困難不會輕易放棄。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緊緊抓住。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不正是嗎?一本好書可以使一個人受益終生。“書”讓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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