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之經部周易

《周易》上經(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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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恆(卦三十二)

《周易》上經(恆)

(巽下震上)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恆,貞兇,無攸利。

《《象》曰:“浚恆”之“兇”,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象》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象》曰:婦人貞吉,従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従婦兇也。

上六,振恆,兇。

《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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