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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物:伏羲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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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名:宓羲、庖犧、皇羲、太昊、伏犧

古代人物:伏羲氏

時代:新石器時代中晚期

出生地:山東濟寧或甘肅天水等地(有爭議)

簡評:中華民族人文始祖之一

人物簡介

伏羲(生卒年不詳),又稱宓羲、庖犧、包犧、犧皇、皇羲、太昊等,《史記》中寫作伏犧,爲華胥氏之子,少典之父,炎(帝)黃(帝)之祖。華夏太古三皇之一,與女媧同被尊爲人類始祖,在中國神話傳說中,與女媧一樣,龍身人首或蛇身人首。

他爲人民作了許多有意義的事情,如帶領人們用獸皮縫製衣服,抵禦寒冷,結網打魚,投矛狩獵,而狩獵活動的展開又使得動物類食物日益增加,另外發明瞭瑟,創作了《駕辨》曲子,他的活動,很大程度上增強了當時的人們適應自然環境的能力,標誌着中華文明的起始,也留下了大量關於伏羲的神話傳說。

貢獻成就

伏羲是中國古代傳說中一位對華夏文明作出過卓越貢獻的神話人物,有關他的傳說,最具神祕色彩的便是他的出生和成婚,傳說中的伏羲人面蛇身,是因他的母親在一個名叫雷澤的地方踩了一個巨人的腳印而懷孕12年後出生的。這個雷澤據考證就在現今的天水市境內。再後來,一次洪水吞沒了整個人類,唯有伏羲和他的妹妹女媧倖存了下來。要使人類不致滅絕,他倆就必須結爲夫妻。但兄妹成婚畢竟是很難令人接受的的,於是他們商量由天意來決定這件事。怎樣決定呢?兄妹倆各自拿了一個大磨盤分別爬上崑崙山的南北兩山,然後同時往下滾磨盤,如果磨合,就說明天意讓他倆成婚。結果,磨盤滾到山下竟然合二爲一了,於是,他倆順天意成婚,人類從此得以延續。

據史載,伏羲曾教人們織網捕魚,從而使人類原始的狩獵狀態進入到初級的畜牧業生產;他確定了婚嫁制度,創造了曆法,發明了樂器,教會了們製作和食用熟食,結束了人類身披樹葉,茹毛飲血的野性狀態;最重要的是,伏羲始創了中國古代文化的祕密符號–八卦,這是一組代表自然界天地水火山川雷電的象形文字,也是中國文字的起源。而其中所蘊含的博大精深的文化內涵。成爲古代東方哲學的標誌,並吸引着國內外無數學者探索和研究。

隨着部落的兼併和遷徙,伏羲所創立和倡導的古代文明沿渭水到黃河流域,與其它民族相融合,形成了以炎黃部落爲核心,以伏羲文化爲本體的華夏民族。因爲伏羲人面蛇身而崇奉的蛇圖騰,也由黃土高原蔓延到中原大地,演變成爲龍圖騰,成爲中華民族的象徵。伏羲因此成了全世界華人的始祖。

 古代典籍中的伏羲

1.伏羲的名號,古籍中有許多寫法,除“伏羲”(《莊子·人間世》)之外,還有“伏戲”(《莊子·大宗師》)、“伏犧”(《法言·問題》)、“包犧”(《易·繫辭下》)、“宓犠”(《漢書·古今人表》)、“炮犧”(《漢書·律曆志下》)“庖犧”(《水經注·渭水》)、“慮羲”(《管子·封禪》)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相對於黃帝等中華民族的始祖,伏羲氏在古代典籍中晚出。戰國中期以前的典籍中,《論語》《墨子》《左傳》《國語》《孟子》等對伏羲未置一詞。既便是記載神話人物、古帝王甚多的《山海經》中,仍未有伏羲一席之地。

2.最早記載伏羲的是出於戰國中晚期的《莊子》,然莊子此公好古,“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所言伏羲,亦虛亦實,亦神亦人,大都是託名設譬,藉以形象說理,未可當作信史。《莊子》中關於伏羲的記載有5處,2處出於“內篇”,3處出於“外篇”。在“內篇”與“外篇”中,伏羲在古帝中的排位有所不同。屬於“內篇”的《莊子·人間世》:“是萬物所化也,禹、舜應物之所紐也,伏羲、幾蘧之所行終,而況散焉者乎!”莊子在這裏將伏羲列在禹、舜之後。《莊子·大宗師》:“夫道,有情有信,無爲無形……狶韋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戲氏得之,以襲地母;維斗得之,終古不忒;日月得之,終古不息;堪壞得之,以襲崑崙;馮夷得之,以遊大川;肩吾得之,以處大山;黃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宮。”這裏是說“道”體無形、功用無限,狶韋氏運用“道”來整頓天地,伏羲氏運用“道”來調和元氣。此段人神相雜,星月並現,十分混亂,《莊子》的許多注家疑爲後人添加。

3.《莊子》“外篇”學術界歷來認爲是戰國末或秦漢時期莊子後學所增益,不出於莊子之手,時代晚出。《莊子·胠篋》:“子獨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慄陸氏、驪畜氏、軒轅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伏犠氏、神農氏,當是時也,民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伏羲位列軒轅黃帝之後,神農之前。《莊子·繕性》:“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爲天下,是故順而不一;德又下衰,及神農、黃帝始爲天下,是故安而不順。”《莊子·田子方》:“古之真人,知者不得說,美人不得濫,盜人不得竊,伏戲、黃帝不得友。”在這兩段中,伏羲在古帝中的排位,頗近於後世所列。

《莊子》一書之中,伏羲名號有三種寫法,或記爲“伏羲”、或記爲“伏犠”、“伏戲”,前後不統一;身份混亂,或人或神;在古帝王中序列不定,或在禹、舜、黃帝之後,或在其前,地位漸次升高。這說明在莊子時期,伏羲尚在傳說時期、創造過程中,是一個不確定的、尚未定型的人物。

4.《莊子》之後的典籍,如《管子》《荀子》《商君書》諸書所記伏羲,或爲由《莊子》移入,或爲秦漢所摻。《易·繫辭》託名孔子所作,其實大部分爲秦漢間人所撰。《繫辭下》記載伏羲功業最着:“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爲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包犧氏沒,神農氏作,……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這段話影響甚大,但敘述伏羲功業如此全面系統,當出於秦漢年間,不會早於《莊子》。

5.《史記》從黃帝記起,不爲伏羲作傳,所記伏羲有兩處,均系引前人所言。《太史公自序》:“餘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封禪書》中借管仲言:“昔無懷氏封泰山,禪云云;慮羲封泰山,禪云云;神農封泰山,禪云云;黃帝封泰山,禪云云。”司馬遷治史嚴謹,由於當時對伏羲傳說語多讖誤,難以辨識,雖不否認,但記之存疑。

6.東漢班固《漢書》突破《史記》的界限,將上古帝王從黃帝推至伏羲,至此,伏羲開始登上官定正史。《漢書·律曆志》引劉歆《世經》言:“庖犧繼天而王,爲百王先。首德始於木,故帝爲太昊。”(詳見下析)《漢書·古今人表》中首敘伏羲,次列炎、黃,以伏羲爲歷史源頭,認爲伏羲氏“繼天而王”,因而他是百王之先,而炎、黃諸帝繼伏羲而王。《白虎通義》言:“三皇者何謂也,伏羲、女媧、神農是也。”把伏羲推到三皇之首、百王之先的地位。

7.晉代皇甫謐所著《帝王世紀》,是一部專述帝王世系、年代及事蹟的史書,所敘上起三皇,下迄漢魏。三皇首列伏羲,言伏羲功業:“繼天而王”“作八卦”“造書契”“作瑟三十六絃”“制嫁娶之禮”“取犧牲以供庖廚”等。我們注意到,皇甫謐說:“女媧氏……承庖犧制度。……及女媧氏沒,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慄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渾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陰康氏、無懷氏,凡十五世,皆襲庖犧之號。”他一方面把伏羲當作一個古帝,另一方面將《莊子》中提到的一些名稱統統納入伏羲名下,“皆襲庖犧之號”,其實是把伏羲當成一個時代,這樣,伏羲的赫赫功業,就未必是一人所創。

8.其後唐高祖《修六代史詔》和唐太宗《修晉書詔》均以伏羲爲中華文化的肇始者,所謂“伏羲以降,因秦斯及,兩漢繼緒,三國並命,迄於晉宋,載筆備焉”。至唐開元年間,司馬貞爲《史記》補寫《三皇本紀》,綜述、補充前世有關伏羲的文獻材料,成一篇較爲完備的史傳。至此,伏羲在歷史古代典籍中歷史化的過程全部完成。

統上所述,在傳世文獻典籍中,關於伏羲的記載是在戰國中晚期以後從《莊子》開始出現並逐漸載入正史的。春秋以前典籍未見伏羲。戰國以至秦漢,時代越往後,關於伏羲的記載越詳細,伏羲功業越卓勳,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越高。這說明,在傳世的古代典籍中,伏羲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神到帝,對伏羲的記載從凌亂到系統的衍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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